鹏翎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10 月 2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41.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有关市场近期关切的公司与赛力斯集团合作开发问界车型事项,经自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为问界车型配套,主要产品为车门框密封条、窗框密封条、车门内水切、行李箱密封条等密封部件产品,2022年度和 2023 年 1-9 月份,公司对赛力斯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751万元和 830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03% 和0.63%,占比较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7-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为 5.24 亿元,同比增长 26.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00.48 万元,同比增长 181.24%。公司 2023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为 13.23 亿元,同比增加 10.37%;2023 年 1-9 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74.75万元,同比减少 21.61%,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4、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0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