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近日收到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12002430),发证时间为2023年12月8 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已于2008 年、2011 年、2014年 、2017年、202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2023 年至2025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 2023 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