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青

查股网  2024-04-25  鹏翎股份(300375)公司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青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高青,男,吉林大学领军教授、博士生导师,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带头人,“汽车仿真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车辆动力热工程领域学术带头人。出生于1961年7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本科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汽车系内燃机工程专业,此后分别获得热能工程和动力机械及工程热物理硕士、博士学位。2004-2005年间在美国OKLAHOMA STATEUNIVERSITY 做能源热环境工程访问学者。2005-2017年间,任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主要从事整车热管理、新能源热管理及动力电池热管理与热安全、汽车空调与制冷、发动机高效冷却、发动机清洁燃烧、热泵空调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等多领域的科研与教学;发表学术论文430余篇,自主知识产权成果30余项,教材专著3部。主持完成国家攻关、“863”、重点领域、部省等科研课题四十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面上项目十余项,以及多项校企合作项目。曾被授予国家能源领域特聘专家、机械类及其车辆工程专业认证专家、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会评专家、国家“新能源汽车”重点领域项目会评专家等。现任吉林大学教委会副主任、委员会工学部主任和汽车工程学院主任。2023年12月14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

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次)委托缺席(次)缺席(次)
高青1100

1.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11

1.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出席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对第九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候选人做出相关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审核,对其聘任、选举程序进行了监督。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12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①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并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②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③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自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被聘任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东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高贤华先生、田进平先生、魏泉胜先生、范笑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魏泉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范笑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了解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构想献计献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 青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