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3-02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及子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在审议通过之后将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主要的结算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结构性存款(含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及相关产品组合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未来一年内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最高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公司以上述额度为上限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来确定业
务期间、实际金额和合作银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3、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业务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来确定业务期间、实际金额和合作银行。授权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值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建立严格的授权,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2、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海外市场业务占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地位,当前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存在汇率风险。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降低公司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的汇率风险,成为企业稳定经营的迫切和内在需求。为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变动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实施部门及负责人,完善了内部操作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应用指南等的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
值需要,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已对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总体来看,其进行外汇套期保值是切实可行的,可有效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稳定利润水平。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且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