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6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深交所的要求,公司、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审核问询函提交书面回复。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逐项落实,积极准备回复工作。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保荐人及其他中介机构需要结合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数据对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并更新申请文件,工作量较大,预计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核查工作。
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保证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保荐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审慎协商,特向深交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含当日)前提交本次审核问询函的书面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
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