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ddx.gubit.cn  2023-06-06  东方通(30037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79证券简称:东方通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6日,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6日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2层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2年度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等相关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黄永军先生、徐少璞先生、赵永杰先生将对提案6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提案8为特殊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待补充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9:30-11:30;13: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2层。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2层

邮编:100086

联系人:韩静

联系电话:010-82652668

传真:010-82652226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2.《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件一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和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

备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件二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联系地址: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邮编备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79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