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79 | 证券简称:东方通 | 公告编号:2023-021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3年6月12日15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由董事长黄永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加会议的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发行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在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股票上市登记等相关手续,公司拟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讨论,董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后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后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