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79 | 证券简称:东方通 | 公告编号:2023-037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3年7月26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由董事长黄永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加会议的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12月27日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永军先生提名李利军先生、杨义先先生、周惠东先生、赵永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12月27日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永军先生提名丁芸女士、吕廷杰先生、程贤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24,096股,并于2023年
6月26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60,698,732股增加至566,722,828股,注册资本由460,698,732元增加至566,722,828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注册资本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条款 | 原《公司章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069.8732万元人民币。 | 公司注册资本为56,672.2828万元人民币。 |
第二十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60,698,732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66,722,828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并开始执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议案内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15时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