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79 | 证券简称:东方通 | 公告编号:2023-047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同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召集人说明并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现场告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李利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利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名称 | 人员构成 | 主任委员 (召集人) |
战略委员会 | 李利军、赵永杰、周惠东、杨义先、吕廷杰 | 李利军 |
审计委员会 | 丁芸、程贤权、周惠东 | 丁芸 |
提名委员会 | 程贤权、吕廷杰、赵永杰 | 程贤权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吕廷杰、丁芸、李利军 | 吕廷杰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利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永杰先生、谢耘先生、周惠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孙姬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聘任李利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2《聘任赵永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3《聘任谢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4《聘任周惠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5《聘任孙姬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指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因董事会秘书暂时空缺,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工作正常开展,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惠东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韩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韩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
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