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关于董事长、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79 | 证券简称:东方通 | 公告编号:2024-075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黄永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以下简称“增持公告”),自公告日起未来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黄永军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永先生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永军先生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81.75万股,占扣除公司回购股数后总股本的0.86%,增持金额为5,005.915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黄永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黄永军先生
2、持股情况:实施本次增持前,黄永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190,823股,占扣除回购股数后公司股本的6.49%,通过“康思启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5,272股,占扣除回购股数后公司股本的比例为0.3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106,095股,占扣除回购股数后公司股本的比例为6.83%。
3、黄永军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的情况,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东方通未来持续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2、增持股份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增持,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3、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拟增持计划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日起未来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次增持主体黄永军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永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817,500股,占扣除回购股数后公司股本的0.86%,增持金额5,005.915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在本次增持前后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 增持前 | 已增持公司股票数量(股) | 增持后 | ||
持股数量 (股) | 占扣除回购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扣除回购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 ||
黄永军 | 38,106,095注1 | 6.83 | 4,817,500 | 42,923,595注2 | 7.69 |
注:以上相关股份比例的计算,均以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扣除回购股数后的总股本557,922,828股为计算依据;数据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注1:黄永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190,823股,占扣除回购股数后公司股本的6.49%,通过“康思启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5,272股,占扣除回购股数后公司股本的比例为0.3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106,095股,占扣除回购股数后公司股本的比例为6.83%。
注2:黄永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008,323股,占扣除回购股数后公司股本的7.35%,通过“康思启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5,272股,占扣除回购股数后公司股本的0.3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923,595股,占扣除回购股数后公司股本的7.69%。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黄永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