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79 | 证券简称:东方通 | 公告编号:2025-028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授予登记数量:1,200.00万份
(二)授予登记人数:130人
(三)股票期权代码:036592
(四)股票期权简称:东方JLC6
(五)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5年4月7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吕廷杰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就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三)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6日,公司通过公司内网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5年2月1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5年2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
二、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2月17日
(二)行权价格:14.43元/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及/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四)股票期权简称:东方JLC6
(五)股票期权代码:036592
(六)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5年4月7日
(七)授予登记人数:130人
(八)授予登记数量:1,200.00万份
(九)具体分配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数量 (万份) | 占授予总额 的比例 | 占股本总额 的比例 |
1 | 赵永杰 | 董事、总经理 | 30.00 | 2.50% | 0.05% |
2 | 徐少璞 |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25.00 | 2.08% | 0.04% |
3 | 李利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25.00 | 2.08% | 0.04% |
4 | 谢耘 | 副总经理 | 20.00 | 1.67% | 0.04% |
5 | 孙姬明 | 财务总监 | 20.00 | 1.67% | 0.04% |
6 |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人员 (125人) | 1,080.00 | 90.00% | 1.94% | |
合计 | 1,200.00 | 100.00% | 2.15%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十)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者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十一)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十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 行权期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者未满足当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十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 | 业绩考核 |
第一个行权期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00% 2、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00万元 |
第二个行权期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00% 2、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00万元 |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作为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考核年度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
3、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十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设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公司(含子公司)绩效考核有关制度执行。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行权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于相应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 A+ | A | B | C | D |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 100% | 0% |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绩效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激励对象未满足相应绩效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授予情况及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