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多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溢多利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刚 | 联系电话:021-80508408 |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红亚 | 联系电话:021-8050840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取得募集资金专户的对账单;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进行定期核查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5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4月20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1、全面注册制改革法规的主要变化情况。2、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减持要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公司、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事项
公司、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公司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是 | 不适用 |
5、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是 | 不适用 |
6、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及控股股东购回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9、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关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