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莱克: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贺武)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斯莱克(300382)公司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贺武)作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任期内召开董事会次数任期内出席董事会次数任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任期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贺武19次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6次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19次0次0次6次0次0次

2022年,本人积极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的19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

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依据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对报告期内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在2022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对《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调整 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析报告(修订稿)》、《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签署《股权投资意向性协议之补充协议(意向金)》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对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21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计提减值损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2022年5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在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调整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在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调整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在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注销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在2022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事项、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在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在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在2022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在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在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对调整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召开、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能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2022年于任期内召开了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17、2019年度部分股票期权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

2、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2022年出席了任期内的5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调整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拟签订投资协议、合作协议等事项提出专业意见,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议案审议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努力加强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乃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公司2022年度运转正常,运作规范,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公司2022年度的历次董事会均按相关法定程序召开,各项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2022年度的股东大会均按法定程序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其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八、2023年工作展望

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更加积极地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贡献力量,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本人2022年度工作中,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贺武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