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莱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3-29  斯莱克(30038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4-022债券代码:123067 债券简称:斯莱转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事项概述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该议案后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白城市中金江鼎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城江鼎”)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与苏州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担保限额人民币7,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白城市中金江鼎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4月16日

3、注册地址:白城市洮北区镇南种羊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法定代表人:颜海峰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光伏发电,以自有资金对光伏电站、太阳能发电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与及经营管理;光伏设备的安装及租赁、研发、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电力设备 、环保节能设备销售,工程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方白城江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斯莱克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莱克光伏”)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斯莱克光伏98.33%股份,斯莱克光伏和白城江鼎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白城江鼎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34,828,549.81164,874,277.83
负债总额43,366,156.8081,050,419.29
净资产91,462,393.0183,823,858.54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9月(未经审计)2022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16,187,086.0521,145,953.79
利润总额10,220,449.1730,773,301.59
净利润7,638,534.4723,084,477.02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白城市中金江鼎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3、保证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限额: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

5、保证范围:本合同的保证范围系指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的租金(租赁本金加租息)、服务费、违约金、名义货价、延迟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非因债权人原因导致主合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含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解除后,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的,还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租金(租赁本金加租息)、违约金、名义货价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因利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债权人应清偿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同意主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的,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注:主合同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白城江鼎目前将按计划开展业务,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未要求控股子公司斯莱克光伏其他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的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为

15.6亿元,实际担保额为64,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86%;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额为4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31%。以上均为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