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莱克: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旭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4 月8 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8 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8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2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6、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4 人,代表股份241,648,74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7.26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221,414,14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4.14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1 人,代表股份20,234,60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1 人,代表股份20,234,60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1 人,代表股份20,234,60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7%。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 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 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40,426,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43%; 反对814,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0%;弃权 40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6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12,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608%;反对814,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43%;弃权40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陈磊、朱斌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 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