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2-11-30  三联虹普(300384)公司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学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联虹普”)于2022年11月3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刘学斌先生《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刘学斌先生于近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总计6,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0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刘学斌大宗交易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30日15.306,350,0001.990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刘学斌无限售条件股份43,680,73413.692737,330,73411.7022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学斌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1月30日
股票简称三联虹普股票代码300384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635.001.9906
合计635.001.990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7,240.153154.043116,605.153152.052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586.093323.78036951.093321.7898
有限售条件股份9,654.059830.26289,654.059830.2628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大宗交易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交易完成后,刘学斌先生仍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股东刘学斌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