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孙新卫先生)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雪浪环境(300385)公司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新卫先生2022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11月23日,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人续任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不再续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认真行使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认真、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应出席会议次数出席会议次数
孙新卫1010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应出席会议次数出席会议次数
孙新卫33

2022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议召开之前,均积极主动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恪尽职守的原

则,客观谨慎的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2年本人出席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因此,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及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尽职守,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 时间审议机构 及会次事项意见类型
2022.1.2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与无锡江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增补变更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1.2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与无锡江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增补变更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3.2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4.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5.2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委托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5.2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新任副总经理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委托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5.3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8.2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022.10.3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11.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12.1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与无锡江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签署项目补充及变更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12.2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1、关于公司与无锡江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签署项目补充及变更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在公司各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制度和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提交的议案和有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同时,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为公司搜寻优秀人才,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沟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应收账款回笼情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此外,本人亦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及时熟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在此基础上,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披工作,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

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2022年度,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3、2022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4、2022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综上所述,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客观独立性,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度,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与配合,本人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新卫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