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1  雪浪环境(300385)公司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其中现场表决5人,董事葛志明先生、陈卓成先生、祝祥军先生和周辉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胡建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署<关于无锡江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胡建民先生、葛志明先生和陈卓成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拟与新苏绿色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及无锡江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江丰”)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是为了消除无锡江丰与雪浪环境间的同业竞争风险。委托管理期限内,无锡江丰的产权隶属关系、资产、债权债务的权利主体及独立法人主体不变,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不形成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拟签署<关于无锡江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署<关于马鞍山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胡建民先生、葛志明先生和陈卓成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拟与新苏绿色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及马鞍山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是为了消除马鞍山与雪浪环境间的同业竞争风险。委托管理期限内,马鞍山的产权隶属关系、资产、债权债务的权利主体及独立法人主体不变,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不形成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拟签署<关于马鞍山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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