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其中现场表决4人,董事葛志明先生、陈卓成先生、祝祥军先生、孙新卫先生和周辉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胡建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全面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7-9月份的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