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22  雪浪环境(30038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0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拟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予以变更;

3、根据杨建平先生于2020年7月17日与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杨建平先生在弃权期间内无条件放弃其所持公司33,314,5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截至本公告发出日,杨建平先生共持有公司59,447,3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84%),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6,132,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4%)。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胡建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71,044,089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137,729,4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357%。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171,039,633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137,725,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34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4,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股份5,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参会股东累积投票,选举胡建民先生、杨建平先生、汪崇标先生、顾正义先生、虞佳新先生和高用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1.01 选举候选人胡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7,725,04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102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44%。

1.02 选举候选人杨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9.996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102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44%。

1.03 选举候选人汪崇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7,725,04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102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44%。

1.04 选举候选人顾正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7,725,04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102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44%。

1.05 选举候选人虞佳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7,725,04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102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44%。

1.06 选举候选人高用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7,725,04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102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44%。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参会股东累积投票,选举徐宏斌先生、潘永祥先生和周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2.01 选举候选人徐宏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7,725,04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102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44%。

2.02 选举候选人潘永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7,725,04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102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44%。

2.03 选举候选人周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7,725,04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102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44%。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参会股东累积投票,选举蒋建春先生和董艳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为:

3.01 选举候选人蒋建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99.996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102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44%。

3.02 选举候选人董艳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137,725,04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101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16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37,726,09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3,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2,156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49%;3,400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951%;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7,726,09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3,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2,156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49%;3,400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951%;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9.9975%;3,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2,156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49%;3,400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951%;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7,726,09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3,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2,156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49%;3,400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951%;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37,726,09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3,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2,156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49%;3,400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951%;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37,726,09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3,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2,156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49%;3,400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951%;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仲思宇律师、李文青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