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何江华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其中现场表决1人,监事董艳红女士和卞春香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监事会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