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诚信: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楼17层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黄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全体董事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案文件
1.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