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诚信: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12  飞天诚信(300386)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作为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查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陆舟先生、郑相启先生、谢梁先生、闫岩先生、李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宝祥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吴彼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此页无正文,仅为《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姚 刚 辛阳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