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董事毛基业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叶志彪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非独立董事王仁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方式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选举王仁宗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设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组成人员 | 主任委员 | |
战略委员会 | 王仁宗、宋功武、毛基业 | 王仁宗 |
提名委员会 | 叶志彪、喻景忠、王仁宗 | 叶志彪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巧云、喻景忠、王应宗 | 黄巧云 |
审计委员会 | 喻景忠、黄巧云、毛基业 | 喻景忠 |
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仁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周志斌先生、冯嘉炜先生、Erik Alexander Bijpost先生、操素芬女士、刘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万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易旻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周丽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黄飞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王仁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硕士学历。1990年7月至1994年5月担任中山永利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部长,1994年5月至1995年10月担任中山绿之风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95年1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分别担任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200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5月20日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担任武汉诺唯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湖北仰稻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担任武汉禾瑞新型肥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武汉盘古数字检测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担任武汉搜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以色列Saturas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烟台市首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以色列Fruitspec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搜土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8月至今担任湖北番茄公社数字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王仁宗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富邦”)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88,584,280股,通过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9,991,524股,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应宗与王仁宗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仁宗先生和方胜玲女士因婚姻变更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在方胜玲女士向王仁宗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应城富邦95%的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的过渡期间,为保障、促进公司稳定经营、持续发展,双方仍作为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包括代表应城富邦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王仁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一次警示函监管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一次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志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大学学历。1994年7月至2004年5月就职于应城市第一制盐厂先后担任质检中心副主任、生产科副科长、企划部副部长等职务;2004年6月至2007年1月任应城富邦销售总监,自2007年2月历任公司销售总监、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自2015年10月担任烟台市烟农富邦肥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志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5,542股,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志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冯嘉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硕士学历。1996年8月至1999年6月于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市场开发部买手、客户主管等职务,2003年 12月至2006年 9月任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7年1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市场总监、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武汉诺唯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诺唯凯”)副总经理;2018年7月起历任Holland Novochem B.V.(以下简称“荷兰诺唯凯”)、PST INDUSTRIES(以下简称“法国PST”)总监、董事、总经理,阿尔赛斯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冯嘉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8,289股,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嘉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rik Alexander Bijpost先生:荷兰籍,1968年生,博士。1992年于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取得有机化学硕士学位,1996年于荷兰格罗宁根大学取得有机金属化学博士学位,1996 年至1998年于波兰波兹南亚当密茨凯维奇大学进行高分子化学博士后研究,后担任波兰波兹南亚当密茨凯维奇大学客座教授。1998年至2015年,历任荷兰诺唯凯实验室经理、研发和运营部门经理、新技术高级产品经理、包装涂料研发总监。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欧洲研发中心首席技术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Erik Alexander Bijpost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rik Alexander Bijpost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操素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生,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HEMBA在读,孝感市第七届人大代表、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化工工程师。2008年至2017年,在公司研发中心历任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副总工程师;2017年至2020年,任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公司产品研发及专利的产业化;2020年至今,分管公司数字农业业务和战略投资业务。当前担任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加拿大SoilOptix Inc.公司董事、烟台市烟农富邦肥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操素芬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操素芬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刘裕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青岛化工学院有机化工专业,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应城市人才协会理事、应城市精细化工协会理事。1992年7月至2009年3月就职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化工工艺设计、企业发展规划、新产品研发、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先后任新产品开发所有机室主任、技术管理部应用研究室主任;2009年3月至今,就职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技术管理、项目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管理等工作,历任项目管理部经理、知识产权部经理、技术中心副主任、副总工程师、首席知识官等职务;2011年至今,任武汉诺唯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至今任湖北仰稻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武汉禾瑞新型肥料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负责人;2022年1月至今担任湘渝生物科技(岳阳)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总监、首席知识官。
截至本公告日,刘裕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万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1993年7月至2007年4月在湖北省应城盐矿先后担任财务部会计、科长、部长,2007年5月至2008年3月任湖北杰之行服饰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经理,2008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年11月被选举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3月辞去监事,2013年3月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7月至2019年5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5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风控负责人,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2年1月至今担任湘渝生物科技(岳阳)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日,万刚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万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易旻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生,本科学历。2011年9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历任证券事务助理、投资者关系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易旻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并于2014年5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易旻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易旻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
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5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丽女士:周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5月至2003年4月任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会计组长;2006年3月至2010年5月任湖北亿立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年5月至2018年8月任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审计部经理;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任武汉菲沙基因信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任武汉天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武汉盛为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3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审计部。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周丽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飞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出生,本科学历,金融工程专业。2021年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历任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专员,具备证券、基金从业资格,于2022年9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黄飞虎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