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公司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家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康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雄楚支行、中信银行武汉街道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等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康欣生物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且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偿债能力较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