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董事毛基业先生、王应宗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喻景忠先生、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仁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通讯表决方式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支付Holland Novochem B.V.第四期15%股权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支付HollandNovochem B.V.第四期15%股权交易对价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配股发行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支付Holland Novochem B.V.第四期15%股权交易对价是合理的、必要的。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支付Holland Novochem B.V.第四期15%股权交易对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支付Holland Novochem B.V.第四期15%股权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