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股网  2024-08-23  富邦股份(300387)公司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月22日证监许可 [2018] 44号文核准,本公司以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224,870,098股为基数测算,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拟向原股东配售67,461,02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配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3元/股,截止2018年6月29日,公司已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66,387,997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4,098,826.7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853,716.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245,110.17元。

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29日全部到位,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减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应城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中(银行账号:1812023129200092080),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29日出具的众环验【2018】010046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元。支付荷兰诺唯凯第四期股权收购款的40,826,186.3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支付至CMS Derks Star Busmann N.V.托管账户(以下简称:CMS托管账户),CMS托管账户将股权款支付至HNC Holding B.V.银行账户,详见注。

时 间金额(人民币元)
2018年6月29日募集资金总额294,098,826.71
减:发行费用8,853,716.54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5,245,110.17
减:前期募集资金置换金额150,931,031.78
减:前期已使用金额107,685,270.23
减:前期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34,500,000.00
加:前期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返还134,500,000.00
加:前期累计利息收入1,049,667.30
减:前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7,678,475.46
时 间金额(人民币元)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0.00
减:本报告期已使用金额0.00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0.00
减: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0.00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0.00

注:为履行募投项目“荷兰诺唯凯剩余股权款支付项目”,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将荷兰诺唯凯第四期股权收购款9,389,827欧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0,826,186.30元)支付至境外CMS托管账户。由于交易双方对荷兰诺唯凯2017年实现的利润情况存在分歧,导致对支付的具体金额存在分歧,因此交易对方拒绝接受本公司已支付至CMS托管账户的款项。对于CMS托管账户的款项,由于荷兰本地银行存款为负利率,每月会产生一定的负利息费用,CMS律师事务所为规避保管资金所带来的负利率风险,主动将款项退还至荷兰富邦账户。2024 年3月1日,荷兰富邦收到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送达的裁决。根据阿姆斯特丹法院裁定,荷兰富邦应于裁定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股权款9,289,192.50欧元支付至CMS 托管账户,HNC Holding B.V.将持有的荷兰诺唯凯15%股份转让至荷兰富邦,CMS托管账户将股权款支付至HNC Holding B.V.银行账户。截至报告期末,该笔股权款已支付至CMS 托管账户且已办理完毕股东名册更新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按照《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按照《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募集资金项目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应城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友谊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友谊支行账号416050100100261542专户于2020年5月12日销户,截至

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工商银行应城支行18120231292000920800.00活期存款
工商银行应城支行18120231292001221270.00活期存款
合计0.00(注)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支付荷兰诺唯凯第四期股权收购款的40,826,186.3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支付至CMS 托管账户,CMS托管账户将股权款支付至HNC Holding B.V.银行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荷兰诺唯凯剩余股权款支付项目、PST INDUSTRIES 股权收购项目以及“土壤数字地图”建设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前述募集资金按照项目进行专项分户管理,公司分别与工商银行应城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于2018年7月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度,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767.85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含理财收入)97.25万元)。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524.51本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82.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629.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767.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7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荷兰诺唯凯剩余 股权款支付项目15,595.9214,828.874,082.62 (注2)14,834.68100%2018/12/313,085.80不适用
2.PST INDUSTRIES股权收购项目11,348.0010,789.87010,791.78100%2020/5/31782.87不适用
3.“土壤数字地图”建设项目3,056.082,905.770235.178.09%2019/12/31不适用 (已终止)不适用 (已终止)否(注3)
4.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02,767.85(注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0,000.0028,524.514,082.6228,629.48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注3:“土壤数字地图”建设项目实施期间,受制于国家有关政策调整,以政府机构、科研单位、农垦农场为主的集约化种植组织对土壤检测和土壤数据分析的需求相对减少;受制于中国南方地区地形及气候因素影响,适用于中国市场的土壤检测技术需要进一步针对性探索。尽管“土壤数字地图”建设项目所采用的SoilOptix土壤CT检测技术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技术先进性,能够胜任大规模、低成本和高时效的土壤检测任务,但从中国土壤检测市场投资角度来看,影响“土壤数字地图”建设项目在中国市场盈利能力的风险因素并未消除,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市场传统土壤检测业务效率低下,价格昂贵还需较长的培育调整过程,“土壤数字地图”建设项目,短期内难以有与其投资规模相匹配的业绩回报。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土壤数字地图”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27,587,196.31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研发、生产及经营使用,2020年3月23日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配股前用自筹资金150,931,031.78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2018年7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931,031.7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荷兰诺唯凯剩余股权款支付项目置换107,520,650.55元,法国PST股权收购项目置换43,410,381.23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8]011446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8 年 7 月 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本次配股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注1:变更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2,767.85万元,包括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670.60万元和累计收到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含理财收入)97.25万元。
注2:为履行募投项目“荷兰诺唯凯剩余股权款支付项目”,富邦股份于2019年5月24日将荷兰诺唯凯第四期股权收购款9,389,827欧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0,826,186.30元)支付至境外CMS托管账户。由于交易双方对荷兰诺唯凯2017年实现的利润情况存在分歧,导致对支付的具体金额存在分歧,因此交易对方拒绝接受本公司已支付至CMS托管账户的款项。对于CMS托管账户的款项,由于荷兰本地银行存款为负利率,每月会产生一定的负利息费用,CMS律师事务所为规避保管资金所带来的负利率风险,主动将款项退还至荷兰富邦账户。2024 年3月1日,荷兰富邦收到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送达的裁决。根据阿姆斯特丹法院裁定,荷兰富邦应于裁定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股权款9,289,192.50欧元支付至CMS 托管账户,HNC Holding B.V.将持有的荷兰诺唯凯15%股份转让至荷兰富邦,CMS托管账户将股权款支付至HNC Holding B.V.银行账户。截至报告期末,该笔股权款已支付至CMS 托管账户且已办理完毕股东名册更新手续。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内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土壤数字地图”建设项目2,767.8502,767.85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767.8502,767.8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基于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注释3“土壤数字地图”建设项目短期内难以有与其投资规模相匹配的业绩回报的原因,公司将“土壤数字地图”建设项目发展重心进行了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维护全体股东合法利益,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控制经营风险,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土壤数字地图”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