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环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3,040,457股)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换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方式减持不超过34,046,063股节能国祯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次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长江环保集团及三峡资本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将继续关注长江环保集团及三峡资本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将根据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