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8  节能国祯(300388)公司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4号)。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8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0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16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堤。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

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89,402,1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4046%。

2、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7,576,1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1285%。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为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国祯集团已将其持有的公司44,649,51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行使。本次议案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需要回避表决。 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1,825,9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761%。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840,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20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840,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202%。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本次大会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提案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11,8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66%;反对55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4.2259%;反对55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5.7741%;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李冲、王晓灿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