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在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以现场、视频以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堤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1日以电话、邮件以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西宁市湟乐污水处理厂项目(EPCO)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西宁市湟乐污水处理厂项目(EPCO)总承包合同的公告》(2023-057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