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关于修订《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注销回购股份造成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拟对现行《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908.2985】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9,908.298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104.2231】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8,104.2231】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9,908.2985】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8,104.2231】万股,均为普通股。 |
本次修订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