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58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1611会议室以现场、视频以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松珊女
士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0日以电话、邮件以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具有证券审计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
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内控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案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