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文女士主持,应当与会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24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