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09  艾比森(300389)公司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比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于2023年8月29日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截至前述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共64起,涉案金额合计约为13,268.3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1.18%。其中,案号为(2022)粤03民初6715号的广州硅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公司、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涉案金额为9,940万元人民币,占64起案件涉案合计金额的74.9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2022)粤03民初6715号案件取得了重大进展,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9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64073号),宣告原告据以提起诉讼的涉案专利201110317608.3的专利权全部无效。至此,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的权利基础全部丧失;

2、2023年9月27日,原告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案件的起诉,法院于2023年10月7日出具(2022)粤03民初6715号裁定书准许原告撤诉。

该案撤诉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足10%。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上次诉讼案件已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针对剩余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的,将积极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降低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的,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6407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2、(2022)粤03民初6715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

附件:

序号受理日期起诉方被起诉方案由管辖法院诉讼请求涉案金额 (元人民币)案件进展
12022年10月12日广州硅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名称为“LED 显示系统”(申请号201110317608.3)发明专利权权利要求 11 的行为,包括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 2、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生产、销售 ICND2069、ICND2059 等专门用于驱动共阴极彩色 LED 屏幕的芯片; 3、判令被告一和二立即销毁尚未出售的侵权产品、宣传资料; 4、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连带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支出 140 万; 5、判令由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6、2023年8月25日变更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800 万元。99,400,000.002023年9月27日,原告申请撤诉;2023年10月7日,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