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3-08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1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丁彦辉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及股东参会成本,丁彦辉先生提议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彦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4,089,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0%,其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作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11.00、12.00、13.00号提案。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公告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20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22) |
2.01 | 发行证券的种类 | √ |
2.02 | 发行规模 | √ |
2.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2.04 | 债券期限 | √ |
2.05 | 债券利率 | √ |
2.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2.07 | 转股期限 | √ |
2.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 √ |
2.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
2.10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 √ |
2.11 | 赎回条款 | √ |
2.12 | 回售条款 | √ |
2.13 |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 |
2.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2.15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2.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2.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
2.18 | 债券担保情况 | √ |
2.19 | 评级事项 | √ |
2.20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 √ |
2.21 | 违约情形、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 √ |
2.22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 |
3.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特别说明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除第11、12项议案外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中第2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除第11、13项议案外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以上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3年12月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20层;邮编:518129。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张璐
电话:0755-28794126
传真:0755-28792955电子邮箱:dm@absen.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89”,投票简称为“艾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出席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22) | ||
2.01 | 发行证券的种类 | √ | |||
2.02 | 发行规模 | √ | |||
2.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
2.04 | 债券期限 | √ | |||
2.05 | 债券利率 | √ | |||
2.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
2.07 | 转股期限 | √ | |||
2.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 √ | |||
2.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 |||
2.10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 √ | |||
2.11 | 赎回条款 | √ | |||
2.12 | 回售条款 | √ | |||
2.13 |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 | |||
2.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
2.15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
2.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
2.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 |||
2.18 | 债券担保情况 | √ | |||
2.19 | 评级事项 | √ | |||
2.20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 √ |
2.21 | 违约情形、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 √ | |||
2.22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注:
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本人参加: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