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玲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