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6  艾比森(300389)公司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孙伟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72名,实际出席持有人72名,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0,009,715.85份,占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承诺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合计持有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2,212,965.76份,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27,796,750.09份。

经全体与会持有人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设立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7,796,750.09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冉苗苗女士、石昌金先生、苏洋先生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同日,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冉苗苗女士为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上述选任的管理委员会成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非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27,796,750.09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授权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执行标的股票买卖、领取股票分红等事项);

(3)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4)负责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5)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6)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

(7)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8)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审议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事宜;

(9)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10)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11)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27,796,750.09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