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文女士主持,应当与会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