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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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271,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37,537,178股的0.27%。最高成交价为25.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6,649,080.7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9.5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5)等相关公告。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2,271,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37,537,178股的
0.27%。最高成交价为25.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6,649,080.7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法规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2月4日)的前五个交易日(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5,526,003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上述规定。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