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关于推动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5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采取措施切实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三大主业,齐头并进共促高质量发展
公司的主营业务覆盖新能源锂电材料、防静电超净技术产品和医疗器械三大领域。
公司新能源锂电材料主要为电池级氢氧化锂和电池级碳酸锂,是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等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所必须的关键原料,是新能源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并最终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电池等锂离子电池产品。当前,碳达峰、碳中和已经成为全球共识,新能源产业应时代要求快速发展,势头强劲,公司抓住新能源市场发展机遇,积极有序地规划锂电材料产能,目前已建成四川宜宾、眉山、江西宜春等多个生产运营基地,成为全球电池级氢氧化锂最具现代化、规模化的生产企业之一。公司积极推进ESG实践,坚持环境、社会、治理一体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将低碳环保、节能降耗实践于企业生产和运营中,通过工艺创新实现节能减排,通过技改、副产品及余热捕捉、循环用水等方式,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排放及资源消耗。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深谙锂电材料领域,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深厚的技术积淀,杰出的管理能力,公司在生产效率,锂金属回收,产品的磁物、杂质、粒径以及一致性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水平,为新能源锂电材料业务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长期推动力,助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
公司防静电超净技术产品为半导体、新型显示、航空航天及其他高端制造业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础性保障,以提高下游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和良品率。公司具有26年以上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积淀,能够提供静电与微污染防控整体解决方案,主导和参与编制多项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成立江苏省(天华)防静电超净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苏州市静电与微污染系统控制研发重点实验室及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并与中国物理学会静电专业委员会、工信部防静电技能职业鉴定站以及美国ESD协会共同合作,致力为国内防静电领域培养尖端的高级专业人才。
公司医疗器械产品主要为自主式、安全式注射器、高压注射器、高压注射管路系统及医疗装备,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宇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世界卫生组织(WHO)认证的自毁式注射器生产企业,并被选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疫苗用自毁式注射器的合格生产商之一,多种规格产品分别获得世界卫生组织的PQS评定及取得欧盟CE认证、美国FDA510(k)认证等多项国际认证。
公司将保持战略定力,守正创新,深耕主业,做实产业,积极培养核心竞争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成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以优异的经营业绩为投资者带来长期可持续的回报。
二、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创新驱动激发成长新动能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加强自主创新,持续激发公司成长新动能。公司成立研究院,建设杰出研发团队,佐以校企合作、与科研机构合作等多模式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聚集各类创新资源,构建创新能力。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坚持以面向客户研发提高客户服务能力,持续提高产品性能、升级产品技术工艺,为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产品质量以及产品功能的创新升级提供技术保障。公司聚焦前瞻性、战略性、关键性技术,构建集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与产业化全链条的创新生态链,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科技赋能。
三、主动践行回购增持,彰显公司未来发展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董事长实施了股份增持;同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公司积极开展股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自2023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间,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资产管理产品,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共计增持公司股份2,091,709 股(根据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转增内容调整为2,719,2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2%,增持均价为62.14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价格调整为46.26元/股)。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6,200,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5.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63元/股。
四、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自身发展良性循环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法人治理水平,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稳健运行;同时,公司不断健全内控建设及风险防范能力,加强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升决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
公司管理层亦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期实现长远、健康发展,回馈广大投资者。
五、上市以来持续现金分红,重视提升股东长期回报
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长期回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现金分红,持续与投资者分享成果。
自2014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已达到176,327.62万元,公司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近年来逐步提高现金分红金额。2020年,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828.81万元;2021年,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144.03万元;2022年,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8,080.57万元。最近三年,公司累计分红金额163,053.41万元
达到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62.85%。公司通过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红利,以实现对股东的回报。
六、多维度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等方面的信息。随着公司关注度的逐步提高,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畅通投资者的信息获取渠道,通过多元化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树立市场信心,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互动易、投资者邮件及专线等多种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让投资者充分认知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公司业务等有助于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发展。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帮助各类投资者提升对公司的认知。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考评中,公司信息披露考评为A。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准确、及时地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
高质量发展企业,既是新时代赋予天华新能的使命,也是全体天华员工的共同目标。公司将不断加强研发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公司“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创新型新能源科技企业”的战略目标,立足实体,深耕主业,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执行到位,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贡献积极力量。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