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 年4 月9 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 年4 月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4 月9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4 月9 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80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359,569,0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8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 人,代表股份286,292,27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6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0 人,代表股份73,276,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82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0 人,代表股份81,380,95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 人,代表股份8,104,20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7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0 人,代表股份73,276,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8205%。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59,334,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7%; 反对19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3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01%。
同意81,145,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3%;反对19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1%;弃权3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
议案2.00 审议《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58,825,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2%; 反对19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54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516%。
同意80,637,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61%;反对19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1%;弃权54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8%。
议案3.00 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58,752,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9%; 反对293,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52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54%。
同意80,564,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67%;反对293,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08%;弃权52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8,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5%。
议案4.00 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58,825,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2%; 反对19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54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516%。
同意80,637,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61%;反对19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1%;弃权54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8%。
议案5.00 审议《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58,825,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2%; 反对19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54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516%。
同意80,637,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61%;反对19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1%;弃权54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8%。
议案6.00 审议《关于增加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46,348,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5%; 反对19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弃权524,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123%。
同意80,658,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21%;反对198,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3%;弃权524,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6%。
本议案关联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议案7.00 审议《关于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同意354,738,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67%; 反对4,294,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43%;弃权 535,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91%。
同意76,550,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646%;反对4,294,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2768%;弃权535,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6%。
议案8.00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58,773,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6%; 反对260,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弃权535,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89%。
同意80,584,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19%;反对260,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0%;弃权535,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1%。
议案9.00 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58,821,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1%; 反对21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弃权5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92%。
同意80,633,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15%;反对210,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2%;弃权5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4%。
案》 10.00 逐项审议《关于按照H 股上市公司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
10.01 关于审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 议案
同意358,826,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5%; 反对19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544,2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9,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514%。
同意80,638,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75%;反对198,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8%;弃权544,2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9,03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7%。
10.02 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 议案
同意358,830,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7%; 反对19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539,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4,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502%。
同意80,642,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27%;反对198,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8%;弃权539,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4,03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5%。
10.03 关于审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 议案
同意358,824,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0%; 反对19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54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9,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517%。
同意80,636,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55%;反对198,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0%;弃权54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9,03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5%。
10.04 关于审议《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 用)》的议案
同意358,830,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6%; 反对19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539,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4,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502%。
同意80,642,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25%;反对198,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0%;弃权539,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4,03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