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9 号)同意,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现更名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新能”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52,297,21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65,999,436.90 元,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受聘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委派汪寅生先生、徐云涛先生为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2024 年12 月31 日。截至目前,由于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天风证券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 金管理与使用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天风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鉴于天风证券保荐代表人汪寅生先生因工作变动 不能继续履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相应职责,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天风证券现委派易贰先生接替担任公司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易贰先生的持续督导义务自2026 年5 月15 日起开始实施。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 易贰先生、徐云涛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 用完毕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汪寅生先生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作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易贰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3 日
附件:易贰先生简历
易贰先生,执业证书编号:S1110720120003,天风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业务 董事,博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法律职业资 格。于2014 年至今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众引传播、恒安药业、华 纬科技、长江医药等IPO 项目,壹石通、贝斯达、天亿马、长江医药、广晟健 发等新三板挂牌项目,京汉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雅化集团公开发行可转债、雅化 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天华超净重大资产重组、天华超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凌志软件重大资产重组、汇绿生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项目, 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