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药控股: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3〕第1号,以下简称“《半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半年报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9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在收到《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刻组织相关部门对《半年报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9月14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