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药控股:重大诉讼公告

查股网  2025-03-21  长药控股(300391)公司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原告公安县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6日立案,将于2025年4月17日开庭审理。本案涉案金额46,234,097.87元,涉及的93.61万元预计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9日,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药控股”)收到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书。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所在地为公安县斗湖堤镇治安路1号。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公安县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理强;

被告: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飞。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情况

2019年被告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安县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后,原告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安县支行签订担保合同,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部分借款还款日到期后,被告未按时偿还银行借款本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安县支行向原告主张担保责任。原告为被告代偿了上述借款合同项下部分借款本息。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45,405,378.4元及利息(利率按照5%利率计算,其中,以994,016.23元为基数,自2024年5月30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以19,005,751.34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28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以940,899.07元为基数,自2024年8月30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以930,454.28元为基数,自2024年9月25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以893,539.48元为基数,自2024年10月29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以911,684.95元为基数,自2024年11月27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以20,878,509.90元为基数,自2024年12月27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以850,523.15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24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2、判令原告对被告名下位于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兴业路以西在建工程(不动产权证书号:鄂(2020)公安不动产权第0007449号,不动产证明号鄂(2022)公安不动产证明第0005245号)经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价款超出顺位在先的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98,000,000元担保债权(不动产证明号:鄂(2021)公安不动产证明第0008231号)的部分享有优先受偿权,受偿范围为原告垫付借款本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以上1-2项的金额截至2025年2月10日合计46,234,097.87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2025年3月6日,本案在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将于2025年4月17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存在2起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1、申请人公安县松峰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北长江伟创中药城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1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合同,申请人于合同签订后向被申请人支付了合同履约保证金。目前部分履约保证金未退还。仲裁请求:裁决由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返还剩余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155万元;裁决由被申请人支付自2023年5月13日起至付清之日为止按年利率3.65%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2024年10月12日的利息为80147.9元);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1万元;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的仲裁费用。

该案已于2024年10月23日在荆州仲裁委员会立案,目前未裁决。该案涉及的

10.20万元预计将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2、原告湖北自然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与被告之间系业务合作关系,被告向原告采购产品,原告依约向被告供货。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160174.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60174.9元为基数,按同期LPR标准从2022年1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12月26日为18378.29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承担。

该案已在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将于2025年3月25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涉及的0.6万元预计将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金额合计

104.41万元。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持续披露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以及其他对诉讼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仲裁申请书、答辩通知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