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长药1: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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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6 月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3 月1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6 年7 月27 日,公司收到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于2026 年7 月22 日对本案作出判决。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安县支行
主要负责人:吴菊芬
与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名称: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士会
与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3、 第三人
名称: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飞
与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6 月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 告》。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6 月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 告》。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判决如下:
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第三人尚欠原告贷款本息余额在本 金100000000 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1800 元、保全费5000 元由被告负担。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 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 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维护相关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6)鄂1022 民初962 号判决书。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