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长药1: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9-10  长药退(300391)公司公告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二)收到通知的日期:2026 年9 月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9 月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原告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判决后,经杭州滨创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申请,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强制执行。2026年9月4日,湖 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被执行人(被告)

名称: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士会

与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申请执行人(原告)

名称: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伟东

与公司的关系:无

3、 第三人

名称: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阳勇

与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第三人及案外人罗明、张莉、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 纠纷案由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8日做出(2022)鄂10民初221 号一审判决。其中,判令第三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 款127,582,974.25元,并以79,92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10日起按12%年收益 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此后,第三人及案外人罗明、张莉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 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撤回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7日做出 (2023)鄂民终462号终审裁定,该案一审判决依法生效。

原告就该案向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冻结第三人 对被告享有的到期债权(即本案案涉到期债权)。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年2月26日做出关于强制执行的(2024)鄂10执46号执行裁定;并于2024年2月 26日向被告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第三人对被告享有的到期债权,冻 结金额127,582,974.25元,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2月29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 冻结期限内,不得向第三人清偿。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于2024年7月3日 向被告送达《通知书》,要求其向法院履行该笔到期债务,逾期不履行又不提出 异议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因第三人没有通过诉讼方式向被告主张上述到期债权,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154,890,260.10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按照被告与第三人《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中逾期付款违约金、赔偿金标准,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第1 项诉请欠款之日止);

3、判令第三人向原告支付行使代位权主张债权的费用,律师费人民币 400,000元、保全保险费154,890元;

4、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4年9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 人代位权纠纷案立案审理。

2024年12月6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长江医药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对长江医 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154890260.10元范围内向杭州滨创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清偿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10民初221号民事判决确认 的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接受履 行后,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大 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驳回 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18251.30元、保全费 5000元,均由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二审情况

一审判决后,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5年2月21日,法院裁定该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裁定送 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执行情况

经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 月8日强制执行。

(四)其他进展

2026年9月4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 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 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维护相关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22)鄂10民初221号民事判决书、(2023)鄂民终462号民事裁定书;

2、(2024)鄂10执46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书;

3、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起诉状;

4、(2024)鄂03民初46号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判决书;

5、(2025)鄂民终116号民事裁定书;

6、(2025)鄂03执542号执行通知书;

7、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