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腾信:腾信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7  *ST腾信(300392)公司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3年6月15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7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3、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4、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7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现将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简称:腾信退

2、证券代码:300392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20%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因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5月5日起被我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4月29日,你公司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6.44亿元,且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我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3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3年6月15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7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如股票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四、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

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六、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10-65809299邮箱:board@tensynchina.com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楼亿利生态广场14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http://www.neeq.com.cn)。

七、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7.12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八、其他重要事项

1、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2、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