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腾信1: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1证券代码:400182 证券简称:R腾信1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日期:2025年1月3日生效日期:2024年12月30日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挂牌公司 |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07年《信披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半年报准则》第三十八条、《年报准则》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腾信股份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腾信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
对腾信股份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对腾信股份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的罚款。
综合上述二项:对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涉及到罚款缴纳,预计本次行政处罚将减少公司当年利润。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项及时整改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