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光伏电池片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来”)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精工”)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百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百达”)签署的《光伏电池片项目合作协议》并同意公司与百达精工、江西百达签署《江西百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拟通过参股江西百达及对江西百达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方式与百达精工合作推进电池片项目,其中: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4,590万元认购江西百达新增的4,59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西百达15%股权;同时公司及泰州中来将为江西百达电池片项目的投资提供全面技术支持服务,服务费金额为5,000万元,由江西百达向泰州中来支付。本次合作电池片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 年 5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