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来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3年12月18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现公司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光证资管-中来股份-来宝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来宝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4日、2015年6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股份来源及数量
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25日,来宝5号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525,048股,占当时公
司总股本的0.44%。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2017年半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权益分派,并于2022年7月1日出售了570,000股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2,429,99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
3、存续期及锁定期
(1)存续期:员工持股计划初始存续期为不超过6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经历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2021年4月26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12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日为2023年12月18日。
(2)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来宝5号名下之日起算12个月(即 2015年6月26日至2016年6月25日),锁定期已届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尚未全部出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持有的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2,429,99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其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延长后的存续期为10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后自行终止。
(2)当来宝5号名下的资产全部变现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已全部变现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 年 6 月 16 日